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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201801-01013 信息分类: 其他有关文件
发布机构: 东湖区政府 生成日期: 2017-11-10
称: 东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湖区广场北路周边地块(原滕飞大厦、省政府修理厂)房屋征收工程爆破拆除警戒工作方案》的通知

东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湖区广场北路周边地块(原滕飞大厦、省政府修理厂)房屋征收工程爆破拆除警戒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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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府办发〔2017〕70号


东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东湖区广场北路周边地块(原滕飞大厦、省政府修理厂)房屋征收工程爆破拆除警戒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东湖区广场北路周边地块(原滕飞大厦、省政府修理厂)房屋征收工程爆破拆除警戒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7年11月7日


东湖区广场北路周边地块(原滕飞大厦、

省政府修理厂)房屋征收工程爆破拆除警戒工作方案


为确保南昌市东湖区广场北路周边地块房屋征收工作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推进,进一步加强对爆破拆除作业的管理,规范操作,确保广场北路周边地块(原滕飞大厦、省政府修理厂)爆破拆除旧房工作顺利进行,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操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任务

2017年11月10日广场北路周边地块(原滕飞大厦、省政府修理厂)两栋建筑物进行爆破拆除。

二、爆破时间

2017年11月10日23时16分。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此次旧房拆除工作安全有序顺利进行,成立南昌市东湖区广场北路周边地块省府北二路102号(原滕飞大厦、省政府修理厂)爆破拆除旧房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一)指挥部

总指挥:喻国泰 区人大主任

常务副总指挥:胡洪水 区委常委、宣传部长

副总指挥:余 瑾 区人大副主任

谢 蓉 区人大副主任

陈国梁 区政府副区长、东湖公安分局局长

万 勇 区政府副区长

谢 华 区政协副主席

龙 辉 江西国泰五洲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王云茂 江西国泰五洲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成   员:查秋滚、邱 波、周春雷、钟 华、蔡 舸、 喻 菡、程小浪、胡 静、廖永明、彭亚东、吴 鹏、周建文

指挥部负责整个爆破拆除工作的统一指挥、组织调度,确定起爆时间并发布命令。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人员清场组、安全警戒组、工程爆破组、应急处置组、交通管制组、道路清障组等七个工作组,在指挥部领导下负责此次房屋爆破拆除工作的具体实施。

(二)各工作组

1.综合协调组

牵头指挥长:喻国泰

组 长:查秋滚

副组长:蔡 舸、胡 静、许本立

成 员:第四分指挥部抽调2人

职 责:负责爆破拆除方案等材料草拟、印发;负责指挥台桌椅等物质保障,安排领导现场指挥;配合做好第一时间与相关部门的联系协调以及临时性任务;负责督查房屋爆破组织期间各组人员履责情况。

2.人员清场组

牵头指挥长:余 瑾、谢 蓉、谢 华

组 长:喻 菡、程小浪

副组长:谢发根 江西国泰五洲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成 员:共62人(其中:区房管局18人、东湖公安分局14人、区执法局10人、大院街办20人)。

职 责:负责逐栋逐间清理爆破前房屋内和涉及到周边安全范围内的人员撤离;区房管局、大院街办、区执法局、东湖公安分局负责清理房屋内外人员;区执法局负责清理爆破警戒范围内沿街店铺内滞留人员、流动小商小贩及散杂人员。

上述单位清场完毕后,其清场人员作为安全警戒组成员继续履职。

现厅长楼院内有8户住户及福州路28号27栋院内有37户住户,需在爆破期间撤离现场,安置到爆破警戒区域外宾馆住宿(责任单位:大院街办)。

3.安全警戒组

牵头指挥长:余 瑾、谢 蓉、谢 华

组 长:廖永明

副组长:程小浪、梁 松、黄礼平

职 责:组织社区干部在爆破时点前一天到现场张贴爆破公告;布置警戒线,做好警戒区域内清场工作。各警戒点负责爆破期间的警戒工作,禁止沿线人员、车辆进入警戒区域,做到警戒范围内人员只出不进,并同时保证自身安全。各组负责人要熟悉各警戒点、警戒范围、警戒人员,如有遗留警戒点,请及时自行安排补位。上述点位必须确保警界线范围内点与点之间无缝连接,不留盲点和死角,确保警界区域内无人员滞留。

人员分工:

共72人(除人员清场组62人外,另加东湖交警大队10人)

第一警戒区域:

牵头指挥长:谢 华

组 长:梁 松

负责广场北路两侧沿线1-5号警戒点位。

工作人员20人、东湖公安分局6人、东湖交警大队2人

1号警戒点:丹丹水果路口。负责人员:区房管局4人、东湖公安分局2 人

2号警戒点:琴岛演艺单元口。负责人员:区房管局2人

3号警戒点:财富广场通道与广场北路交叉口。负责人员:区房管局2人、东湖公安分局2 人

4号警戒点:财富广场与沃尔玛通道。负责人员:区房管局4人

5号警戒点:中山东路与广场北路交汇处。负责人员:区房管局8人、东湖公安分局2人、东湖交警大队2人

第二警戒区域:

牵头指挥长:余 瑾、谢 蓉

组长:黄礼平

负责北京西路口至省府院内6-13号警戒点位。

工作人员20人、东湖公安分局8人、东湖交警大队4人

6号警戒点:省府西二路与省府南一路交汇处。负责人员:大院街办3人、东湖公安分局2人、东湖交警大队2人

7号警戒点:省测绘局路口。负责人员:大院街办3人

8号警戒点:省府北二路和省府西一路交叉口。负责人员:大院街办4人、东湖公安分局2人、东湖交警大队2人

9号警戒点:老财政厅旁85栋院门。负责人员:大院街办2人、东湖公安分局2人

10号警戒点:老财政厅后89栋院门。负责人员:大院街办2人

11号警戒点:老财政厅后91栋院门。负责人员:大院街办2人

12号警戒点:省府三号院。负责人员:大院街办2人

13号警戒点:省公安四处门口。负责人员:大院街办2人、东湖公安分局2人

备注:如有点位遗漏请警戒单位及时补位。

4.工程爆破组

牵头指挥长:龙 辉

组 长:江西国泰五洲爆破工程有限公司指定

副组长:江西国泰五洲爆破工程有限公司指定

成 员:江西国泰五洲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安排

职 责:在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对爆破对象省府北二路102号(原滕飞大厦、省政府修理厂)实施爆破,所有操作程序均按《爆破安全规程》、《爆炸物品管理条例》执行;负责爆破施工核心区人员清场后的警戒;负责发布三次警报信号;具体工作和人员安全由爆破单位承担和负责。

5.应急处置组

牵头指挥长:万 勇

组 长:查秋滚

副组长:涂 勇、吴 鹏

职 责:由东湖消防大队准备4辆消防车负责爆破当天的消防应急与搜救、爆后降尘工作;由区卫计委准备一辆救护车,负责爆破医疗急救应急工作。区卫计委、东湖消防大队自行确定人员。

6.交通管制组

牵头指挥长:陈国梁

组 长:彭亚东

副组长:喻 剑

成 员:交警部门确定

职 责:负责对爆破现场各相关道路实施交通管制,实施管制的路段和具体时间由交警部门根据具体爆破要求确定。清除警戒范围内停放车辆,保持警戒范围内车辆只出不进,根据爆破时间安排交通管制,爆破范围内如有交通信号灯和所涉及的交叉口交通摄像头临时移除。

7.道路清障组

牵头指挥长:胡洪水

组 长:胡 静

副组长:刘红林、许本立、范洪乐

职 责:负责对爆破后现场各相关道路上堆积的爆破建筑垃圾进行清理,以最快的速度恢复交通,将爆破施工对交通的影响降到最低。

四、场景准备及物质保障

1.设置指挥场所。指挥中心设在省府大院北二路109号省气象局六楼(由爆破实施单位确定),准备桌椅,安排领导现场指挥。(完成时限:11月10日下午17:00前。)

2.准备一台车载警报器,对爆破阶段发出爆破信号。(责任单位:东湖公安分局;完成时限:11月10日下午17:00前。)

3.准备警戒带、水码,设置警戒线,对爆破现场实施封锁警戒。(责任单位:东湖公安分局、大院街办、东湖交警大队、第四分指挥部;完成时限:11月10日下午17:00前。)

4.准备4辆消防车。2辆停靠省府北二路和省府西一路交叉口(工商银行门口),2辆停靠省府三号院门口,及时对爆破后产生的灰尘进行降尘处理。(责任单位:东湖消防大队;完成时限:11月10日晚21:00前。)

5.准备1辆救护车,停靠现广场北路房屋征收第四分指挥部,对可能产生的救护工作做好必要准备。(责任单位:区卫计委;完成时限:11月10日晚21:00前。)

6.根据工作需要准备若干个小喇叭和照明工具,由社区干部持小喇叭按爆破前清场要求提示人员疏散到安全地带。(责任单位:大院街办;完成时限:11月10日晚21:00前。)

7.准备20个对讲呼叫机,由现场总指挥、总调度和各工作组组长手持,用于现场通讯呼叫(爆破期间关闭东湖城管环卫系统其他内部呼叫,以免使爆破现场呼叫指挥受干扰)。(责任单位:区城管委;完成时限:11月10日下午17:00前。)

8.道路清障组:江西国泰五洲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准备挖机2台、炮机2台、装卸机1台、风炮机2台;区城管委准备洒水车1辆、雾炮车1辆。(责任单位:第四分指挥部;完成时限:11月10日晚22:00前)

9.工程爆破组在准备阶段期间,对爆破可能产生影响的周边房屋,要提前拍照取证,设置振动波检测装置,做好必要的防护,以确保周边房屋安全。

五、操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11月10日前)

1.请专家确定爆破波及范围及影响程度。工程爆破组负责落实。

2.将《爆破警戒组织实施方案》和《爆破拆除实施方案》在2017年11月8日前报市公安局和区总指挥部备案,责任人:许本立、范洪乐。

3.召开爆破工作布置会,时间定于11月8日下午;会议通知人:综合协调组。

4.参会人员于11月9日下午到爆破现场勘查;协调单位:第四分指挥部。

5.由安全警戒组组织社区干部在爆破时点前一天到现场张贴爆破公告;责任单位:大院街办。

6.切断爆破拆除涉及范围内的水、电、气,迁移或拆除变压器。责任单位:第四分指挥部;完成时间:11月9日之前。

(二)爆破实施阶段(11月10日23时16分)

分三个阶段,以车载警报器发出爆破信号为界点:

第一次警报(警戒信号):起爆前30分钟发出,持续时间3分钟,为爆破警戒信号,人员开始警戒;

第二次警报(起爆信号):起爆前5分钟发出,持续时间1分钟,为起爆信号,第二次警报结束后,工程爆破组发出起爆倒计时口令:“点火准备,10、9、8、7、6、5、4、3、2、1起爆;

第三次警报(解除警戒信号):爆破后经爆破组检查确认报告后发出,持续时间1分钟,解除警戒,爆破结束。降尘处理,对爆破后的垃圾余土及时清运,相关人员疏散人群、清理现场。

六、工作要求

1.爆破拆除工程责任重、要求高,各相关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各司其职,协调配合,落实责任,认真完成好所担负的工作任务,确保爆破拆除工程顺利完成。

2.参与人员务必于11月10日晚21:00前准时到岗,到岗后要一切服从分配,听从指挥,不得擅自离开岗位,不得无故请假,通信保持畅通。

3.各组组长务必在11月10日晚21:00前准时集中在指挥部(台),根据工作安排下到各责任岗位。

4.交警、公安、执法人员要着装参与警戒,其他人员要佩戴工作证上岗。

5.大院街办务必组织人员在11月9日之前挨家挨户发安民公告,温馨提示各户居民11月10日晚21:00-23:50家里、窗前不得留人,贵重物品放置妥当,关闭水、电、气。

6.区执法局人员要在11月10日对爆破警戒区的沿街每家店面打好招呼,告知店主11月10日晚21:00-23:50店里不能留人。

7.爆破点由工程爆破组负责清除楼内人员。


附件:

1.人员清场组清房须知

2.爆破工作具体流程和时间表

3.南昌市东湖区广场北路周边地块爆破拆除安民公告


















附件1


人员清场组清房须知



1.集合时间:2017年11月10日晚21:00

集合地点:第四分指挥部

2.清房进点时间:2017年11月10日晚21:05

清房出场时间:2017年11月10日晚22:35

3.每个单元必须2人一组开展清场工作,每套房每间房都要清理到位不留盲点、死角。时间要控制好,在2017年11月10日晚22:35前必须撤离清房现场。

在具体清理人员过程中,在将被清理人员一并带到安全地带的同时,要注意自身安全,女同志不得穿高跟鞋,注意上下楼安全。

特别注意,清理完毕后必须集体到原集合点汇合,每栋负责人必须清点人数并向人员清场组组长报告,保证进点清房人数与撤场人数相吻合。





附件2


爆破工作具体流程和时间表


21:00各工作人员全部到岗,总调度负责点到,点名完毕即行清场;

22:20人员清场组各组负责人向人员清场组组长报告各组清场情况;安全警戒组各组负责人向安全警戒组组长廖永明报告各组警戒情况;

22:35人员清场组组长向总调度报告清场完毕,安全警戒组组长廖永明向总调度报告警戒完毕。清场人员撤至警戒点区域;

22:46总调度请示总指挥同意发布警戒命令,警报车拉响第一次警报警戒信号,持续3分钟,同时总调度发出警戒指令,警戒组组长廖永明通过对讲机向各警戒点下达警戒命令,警戒组人员开始警戒(禁止除清场组人员外其他人员进出警戒线);

22:46爆破组进入起爆站;交通管制组组长彭亚东向各警戒点下达交通管制命令,开始交通管制(禁止机动车等各类车辆进出警戒范围内的道路);

23:00警戒组组长廖永明向总调度报告警戒情况,警戒区域内除爆破组外无其他人员;交通管制组组长彭亚东向总调度报告交通管制情况,警戒线区域内除爆破组外无其他车辆;爆破组向总调度报告爆破工作准备就绪,爆破人员已全部到位;

23:05总调度向总指挥报告各项准备工作已到位,请示发布起爆信号;经总指挥同意后,总调度发出指令“拉响起爆信号”;

23:10警报车拉响第二次警报起爆信号。持续1分钟;

23:15总调度请总指挥发布起爆命令。总指挥发出指令“点火准备”,爆破组倒计时“10、9、8、7、6、5、4、3、2、1起爆”。(爆破房屋倒塌后消防车辆立即进场除尘,随后路面冲洗车辆进场冲洗路面)

23:35爆破组组长向总指挥报告爆破情况,总调度下令清理组开始工作。

23:45总调度向总指挥报告可以解除警报。

23:46经总指挥同意后,总调度向工程爆破组下达解除警报指令。警报车拉响第三次警报,解除警戒信号。持续1分钟。

23:50总调度发出指令,解除交通管制,解除安全警戒。





附件3


南昌市东湖区广场北路周边地块爆破拆除

安民公告


南昌市东湖区广场北路周边地块省府北二路102号(原滕飞大厦、省政府修理厂)两栋建筑物爆破拆除由江西国泰五洲爆破工程有限公司承担。爆破方案经过中国工程爆破协会专家进行了安全评估,认为符合国家爆破安全规定。经市公安局及东湖区政府研究决定,确定爆破时间为2017年11月10日晚23时16分。现将有关注意事项告示如下:

一、爆破警戒范围

东:省府北二路——省府西一路;

南:省府西二路—— 省府南一路;

西:中山东路——广场北路(财富广场停车场);

北:广场北路(财富广场停车场)——省府北二路—— 省府北二路与西一路交叉口。

警戒区域内规定:

1、第一次发出警报信号:22:46分警报器发出警报信号,持续3分钟,警戒人员到位,警戒范围内的人员撤离完毕,对交通实施管制。

2、第二次发出信号,23:10分警报器发出警报信号,持续1分钟,准备起爆。

3、第三次发出信号:23:46分警报器发出警报信号,解除警戒。

二、注意事项

1、为了您的安全,在2017年11月10日晚21:00-23:50时间段,严禁任何人员进入爆破警戒范围内。

2、此范围内的无关人员请配合公安部门在晚21:00之前撤离至安全地带。

3、警戒范围周边的单位和居民,在此时间段内请关好门窗,安放好贵重易碎物品,同时不要在室外晾晒衣物。

4、在上述时间段内,警戒范围周边单位的人员和居民请不要站在单位和家里的门窗边、阳台上或者是楼顶观看。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配合!



东湖区房屋征收第四分指挥部

2017年11月7日